提问

本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人,今年40岁,20多岁出去做上门女婿,过了2年就离婚了,后来回到本村又重组家庭到现在,现在我们村拆迁,村里和拆迁办的以以前做过上门女婿为由,搞得我得不到正常合理补偿,我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户口也一直在本村从未动过。按照正常的没做过上门女婿的话可以享受1大1小的房产补偿,现在以上门女婿为由只给1小户,不能按照正常户享受。我想咨询下这样的补偿是否合理,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21-07-30 09:0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苏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