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委托他人处理我的财产
人
发表于 2021-08-02 14:28
向TA提问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
发表于 2021-08-02 15:08
向TA提问受委托人的法律义务: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二、报告的义务。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三、交付财产的义务。《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四、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对受委托人的赔偿作了如下规定: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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