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关于工厂补缴十几年前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说明 有目前在职相关工作人员的签字及公章 内容围绕着与土地证平方数相符合 并不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说明 。但由于村委会特殊原因 村委会并不会为我方工厂出具缴纳款项的任何相关收据或协议 请教律师:无任何收款凭据,只有一份白纸打字的《情况说明》,我方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无任何收据 仅一份情况说明是否就可以证明我方确实不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事实
人
发表于 2021-08-06 09:41
向TA提问有签字及公章就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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