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交公司临时工。在2020年8月生病了。可是单位在医疗期内没有给我任何医疗补助。还在2020年12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改如何维权。
人
发表于 2021-09-03 14:09
向TA提问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条件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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