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广州增城。定金已交,交过定金后才看到购房流程、资质要求等提示;然后首付款一时没凑齐,楼盘售方先是称首付可以分期并未经许可在卖方系统里登记为分期支付首付;后在一次性交付首付时,又借口系统无法更改,不予更正。首付交过之后才给看到购房合同,因涉及公积金贷款,买方对余款支付日期表示异议,楼盘销售称不必担心、以贷款下来的时间为准,但拒绝修改合同。后发现楼盘方的风险提示中未公示附近直线距离约3公里处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买方想要退款退房。但是楼盘卖方仍然在2个月后要求更新贷款申请资料(离购房合同尾款支付时限大约10天)、3个月后提示买方付款违约、开始记罚息。请问该如何办才能让楼盘方退款、买方退房?
人
发表于 2021-11-23 18:04
向TA提问委托我代理,起诉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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