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正常楼盘是不是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办好房产证。第一我们所购买房屋是2018年8月办理按揭手续,购房合同上是写2020年十月交房,结果到2021年二月才交付。而且当时水电都未入户。之前咨询售楼部六月份可以办总证,结果现在问说刚交资料上去,说十月份都不一定有总证下来,分证更不用说了。我想问,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在当地法院起诉就行嘛?能不能起到作用。有没有起诉条件。
人
发表于 2021-06-22 15:59
向TA提问房产证是交房以后三个月可以进行房产证办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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