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报了个班,我上周三退班了,经过一个礼拜的拉扯,对方同意给我退费且这笔钱的金额我也同意了,但是他现在以20号发了工资为由要拖欠到七月份收了新生以后再给我。这种情况他属于犯法吗?因为之前拉扯时,问过民警说这不算敲诈,那这种拖欠我的钱算违法吗?不能他发工资了拖着我的钱啊,那这跟拖欠工资没区别啊
人
发表于 2022-05-31 22:47
向TA提问协商退费本就是协商,如果你认为时间过长可以提起诉讼,这种行为也不属于犯罪,警方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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