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王某为某市电器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某曾于2019年12月决定以电器销售股份公司一幢楼房为电器销售股份公司的第四大股东本市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于2019年10月将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卖给电器销售股份公司 ,事后公司的股东才知晓情况。1.对王某为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能作出哪些处理?为什么?2.王某卖小轿车给电器销售股份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河南-安阳 发表于:2022-07-07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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