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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成年有房已婚养女,户政部门以当事人不同意为由拒绝迁出、放入派出所指定集体户,也不同意将原挂空20年的旧址分为甲、乙两部分进行分户继续挂空,怎么办?

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成年有房已婚养女,户政部门以当事人不同意为由拒绝迁出、放入派出所指定集体户,也不同意将原挂空20年的旧址分为甲、乙两部分进行分户继续挂空,怎么办?公安部《关于户口整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有明确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人几个住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一家人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公安相关政策应当分户、按户籍政策必须分户,我的问题应当不难解决,强行将解除收养关系的有房已婚养女放入派出所指定集体户中,不存在违法问题。法律虽然没有强制移出户口一说,但并不表示特殊情况下户口移出就是违法行为。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22-08-0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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