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由于公司涉嫌走私,茂名海关把我带走关押一个月,调查后我没有参与任何走私活动。我身心受损。当时海关负责人承诺不录入公安系统,但近两年在东莞私立高中当教师,政审中却发现“2008年涉嫌走私,被拘留….”。去年就通过公安厅平台请求删除此不良信息,可是一年来都未处理。平台回复:“数据是公安机关内部客观事实的工作记录,不应删除”。一年来我苦求无门,对公民造成工作的影响不给予回复。另此条记录能在全国任何派出所能查到,本用人单位和当地教育部门己经得知,对我的信用造成极大影响。导致现在我己经失业,甚至在教育行业无法生存下去。我重新找了另一份工作,所有条件都合格,同样又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又无缘工作。我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但为公安人员又把我没有犯罪实事记录给学校单位政审,还能有什么办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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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加我微信李律师帮你解决
建议找茂名海关承办单位是否能出具一份你不构成违法犯罪的证明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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