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29日在该公司租房,明确说只租一个月,结果对方强制签订一年的合同,我当天付了1750房租+1750押金共3500。本来租一个月应该住到7月28日,结果对方在7月20号它们缺突然通知我“再不交下个月房租就清房”我已经提前在网上得知该公司专门骗押金,所以不敢再交押金,只能7.21号连夜搬出去,实际只住了23天。开发票显示我的住房时间只有6.29-7.21日 1400元。随后我向市场监管局举报,监管局给出的回复是这是有人冒充他们的员工实施诈骗,我打大连的报警电话,告知我必须去大连被骗地报警,但是我现在已经不在大连了,去一趟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我现在就像追究骗子的责任,哪怕行政拘留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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