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建议加微信,我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大概40多码 在一个小路口斑马线附近,撞到了一个横穿马路看手机的人, 灯光比较暗没看到 没刹住 撞到了,他的腿擦破了皮,没有报警,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他说先加我联系方式,过了今晚我再去医院看,现在是左腕舟状骨骨折,我想的是他有责任么

河南-新乡 发表于:2026-06-0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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