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是在18年上半年被人拉去山东威海搞传销,拉我的人说那边好赚钱,当时并不知道是什么回事,就和他们过去了,到了后被他们洗脑鼓诱我投资,并且说投可以赚120万如果抢上第一个等级可以赚N个120万结果我贷款弄了15万过去转给了那里的传销头目蒋玲玲,钱是在山东威海转给她的,这么久了不见她兑现她们的回报,今天我想告湖南长沙人蒋玲玲赔付我所投资的钱,请问可以追得回来吗,?
人
建议先去属地派出所报案。
刑法》第 224 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追究刑责。涉案金额 15 万元已远超立案标准。
转款记录是否备注了借款或者其他?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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