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公司人事,进公司至今已有1年多了,但公司迟迟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以外的员工合同均由我负责,而我的晋升加薪由我部门经理决定),现在发生劳动纠纷,我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离职,但公司以我漏签员工合同为名让我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偿,是否可以当即离职?谢谢

辽宁-鞍山 发表于:2016-0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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