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去年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赔偿12000元,协义上注明2015年4月30日前付清。到现在一分未付。2014年底公司倒闭了,老板转移了设备财产,好的设备全搬走了,倒闭时公司还有20多名员工近三个月工资未付。现在那些员工连同我亲戚一起把该公司告上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开庭时,公司代理人也承认了员工投诉是事实,但他说公司倒闭了没钱支付了。劳动部门处理意见是:变卖余下设备财产来支付,支付流程如下:第一先支付银行税务,第二支付那20多名工资,第三才支付我那亲戚赔偿款。按这三部支付我那亲戚是得不到钱,因为没有什么值得卖东西,好的设备那公司都搬走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亲戚咋办?法人一句话没钱就没责任了吗?可以申请调查公司法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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