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铁路局上班,我在2000年买断工龄时以上班十二年,当时单位只给补偿了两万多,现在想想挺不划算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重回原单位上班还是向单位提出补偿呢?
人
发表于 2012-07-30 18:39
向TA提问2000年买断工龄得到了赔偿金,说明你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了。
事隔十二年,你又想返回原单位上班,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原单位愿意反聘。
如果你认为补偿太少,要求增加赔偿,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也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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