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做柜台小姐的王女士,收到了春节要上班的通知,她收到通知发现春节要上班的时间竟然比平常工作时间更长。可是等发工资时,那几天的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她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2-10-12 22:30
向TA提问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用;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作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