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省福州市的一名职工,因为还没结婚就了生了孩子,能享有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吗?
人
发表于 2012-09-18 13:30
未婚生育因违反了计划生育法,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根据《劳动法》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的规定,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使婴儿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故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
发表于 2012-09-18 21:06
享受法定产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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