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家足浴城做了将近5年了,最近因为一个客人很无礼,我拒绝为他服务,经理一生气之下就直接叫我走人,再也不用来了,这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3-02-02 19:37
向TA提问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发表于 2013-02-07 18:12
向TA提问河北张家口李玮律师:当然不合理!按照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你当然可以要求其为你补缴,另外,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以及未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你的另一倍工资等等。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请与我联系,电话13643332003
发表于 2013-02-01 17:55
向TA提问不合理,但你和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存在雇佣关系。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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