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在租房的时候,我缴纳了订金,当时他们的业务员说好了给我配空调和床垫、衣柜等家具,但到签定合同的时候,对方说业务员答应的就可以办到,签订完合同后的第二天就给我配以上东西,合同上只写已有的东西,等配齐了再添加空调等家具。但事实上在签定完合同后,他们开始是百般推辞说忙不给配,最后干脆说按照公司规章,不能配,而且合同上也没写。他们这样算欺诈不?
人
发表于 2013-09-05 17:55
向TA提问如果你能证明口头约定的内容存在才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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