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厦门翔安区的一个大厂里工作,厂是正规的,但最近运作有些问题,已经三个月没拿到工资了,本来做的也不开心,现在想走又怕欠我的工资没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8-04 11:50
向TA提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故此,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以及根据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发表于 2013-08-05 12:29
向TA提问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
发表于 2013-08-03 22:44
向TA提问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然后走人
发表于 2013-08-03 22:54
向TA提问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索赔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当然你也可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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