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亲戚,今年六十多岁,之前一直在工地打工。上周在工地意外受伤,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了。请问下,我们该怎么索赔才合理?对方说赔偿我们二十万,这个数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3-11-20 14:36
向TA提问你好,太不合理了.根据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发表于 2013-11-20 16:38
向TA提问您好,赔偿太低,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发表于 2013-10-18 09:51
向TA提问显然不合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发表于 2013-10-18 09:53
向TA提问您好!不合理,太少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
发表于 2013-10-18 09:58
向TA提问1、该事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死者已六十多岁了,已达到退休年龄。
2、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当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发表于 2013-11-03 12:29
向TA提问可以委托律师依法要求赔偿。
发表于 2013-11-20 10:42
向TA提问计算方法区别工伤与一般人身损害有所不同。在一般人身损害情况下,一般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项目,涉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职工平均工资等数据,具体计算咨询:1820719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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