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合伙在惠州市转让了一间服装店,刚刚开始她开价20000,给我们讲到16000,再后来讲到15000的转让费成交!他的合同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她现在的租金是打完折1900多的,她当时说到时候可能会涨租金的,也就20%内,那我们算了一下这样也就2500左右,我们可以承受,就答应了要这间店,刚刚开始交了1000的定金,过两天又交了4000的定金就一共五千块的定金。他那时候说现在去跟她过户到8月份再去续签下一年的合同,到时候续签的时候可以交一年的租金可以打折,一个月一个月的交就没有打折,我们也接受,但是到了签合同的前几个小时她居然告诉我说到8月份的续约合同要现在签,而且先去签了合同还要交一年的30%的租金,而且租金也突然涨到60%了,她说这些都是他当天早上才知道的,但是我去其他地方问人家都说是要在合同到期的前两个月要续签下一年的合同的,但是她就是一直都没有说这个问题,所以现在一切都跟之前的不一样了,我们也进场去做了今天是第三天了,现在我们就决定不要他的店了要求他退三千的定金给回我们,那两千算给他清货的赔偿,但是她一分都不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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