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工厂做工,退休以后就在一个学校食堂继续工作,但是没有签订合同,工资每月也很准时,我已经做了差不多一年了,现在老板却突然说我年纪太大了,要 辞退我,这样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人
发表于 2013-09-03 12:58
向TA提问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发表于 2013-09-04 07:30
向TA提问超过退休年龄,不是劳动关系,不会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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