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的邻居辞职了,在辞职时公司说未满一年的要交工衣费,于是他去财务缴纳工衣费用,当时没注意看,辞职手续办理完,发了基本工资后才发现收据打着的是培训费,在工作期间并没有签订任何培训协议,请问这笔钱是否可以向劳动局仲裁要求退还?

江苏-南通 发表于:2014-01-01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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