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公司在职员工,上周上班途中意外遭遇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经向我赔偿了。请问如果再申请工伤,是否可以得到单位赔偿?
人
发表于 2013-07-04 16:32
向TA提问可以的,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内部意见,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外省市就医食宿费等之外,其他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均可以主张赔偿。但因为上海市新的工伤实施办法已出台,实务界也有说上海开始实行两者不能双赔而只能就高的说法,但就本人现在办理的案件来看,目前还是参照高院的上述意见。
发表于 2013-07-23 11:03
向TA提问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委托律师操作。
发表于 2013-07-03 16:13
向TA提问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不重合的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发表于 2013-07-03 17:13
向TA提问不冲突。
发表于 2013-07-03 18:09
向TA提问在此次事故中,因为你是无责,所以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责工伤保险赔偿,单位用不着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上工伤保险,责单位赔偿
发表于 2013-07-03 18:31
向TA提问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发表于 2013-07-22 12:40
向TA提问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发表于 2013-07-04 16:26
向TA提问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发表于 2013-07-19 09:10
向TA提问当然可以。
发表于 2013-07-19 09:10
向TA提问
发表于 2013-07-22 10:01
向TA提问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发表于 2013-07-03 20:25
向TA提问可以
发表于 2013-07-22 10:18
向TA提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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