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有16年了,今年公司迁到了另一个市去。我无法跟到新公司地址上班。公司叫我辞职,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辞退我,将我上报到失业办,我可以领取失业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
1、你不要辞职。因为如果你提出辞职,一些补偿你就没有了。
2、仔细看看你当时的劳动合同,合同上面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什么地方。如果新的地点与合同上面约定的地点变化较大,你可以主张是单位违约。要求给你一定的赔偿。
3、已经16年了,应当已经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不得随意辞退你的。
4、如果双方自愿解决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你1个月的的标准。零头不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超过半年的,补偿一个月。所以应当至少补偿你16个月以上的工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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