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响应政府号召。自己创业。在2012年9月15日花费3.3万元转让费得到一个餐馆。经过2个月时间装修,花费了十多万元。再开始营业。期间办理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以前餐馆都是一年一签合同的。已经有七八个年头了。出租方共有五间店面。我租了其中两间。现出租方跟第三方合作开发此地段欲将此地段整栋房出租给第三方办公。原合同到2013年8月31日到期,原出租方不再续签合同要求收回。请问我能否要回装修费?

江西-南昌 发表于:2013-08-0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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