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工厂提出辞工 打算一个月后离职 可工厂 几天后找到人代替我的岗位 同事提出我不用继续上班 但是又没有马上给我结清工资 现在拖延4天了,还是没有给我工资 请问 我可以向厂方提出这4天误工费补偿吗?
人
发表于 2013-11-06 16:48
向TA提问1、误工费补偿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了该项请求的,多数会驳回。
2、工资是跟存在着劳动关系及出勤挂钩的,如果不存在着劳动关系了或存在着劳动关系不出勤提供劳动,则之后的工资不能再主张。
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所以,单位应该在与你解除合同的当日就要跟你结清工资。
发表于 2013-11-18 09:52
向TA提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拖延支付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误工费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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