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因公司效益不好,10月10日与我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并承诺以各月内补偿款给我。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办事人员已老总出差为由,现在还没给我发放补偿款以及10月份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另我是05年进公司的干到今年,公司给的补偿款是按每年补800的金额算的,请问合法吗?)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3-11-11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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