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是建筑施工方,去年在湖南的一个项目,我们在桥下搭建的脚手架被洪水冲垮、冲走。我公司当时购买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但保险公司在核算赔偿金时,将脚手架的钢管材料费、主板架、扣件等的损失金额按36个月摊销,相当于将脚手架进行折旧来赔偿,计算下来,赔偿金额只占我们钢管架总额的11%左右,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哪方面的法律条款或索赔依据可让我们参考,推翻保险公司的这种赔偿算法,能将我们公司的损失降低。
人
发表于 2014-06-11 10:03
向TA提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计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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