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一家Ktv上班 开始老总告诉我培训期间工资四十元一天 开业后底薪四千 然后我培训了两天 中途请假三天 第六天公司开业 从中午工作到了晚上 无意得知我的职位没有底薪 是实行业绩制度 客人消费金额里的百分之三十是我的工资 然后当天朋友过来消费了两千 完工后第二天我就辞职了 这种情况我能要回我的培训费以及朋友消费金额的那百分之三十吗

重庆-奉节 发表于:2014-07-2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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