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儿子在7月20日凌晨4点10分钟,从网吧去来突然不幸被人砍伤,现经法医初步签定:为轻伤二级,凶手也没找到,请问:用人单位应负那些责任。但问题是7月20日去事,写的离职书是8月10日,能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吗?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4-08-1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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