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接到公司通知 说我工作一年来不能胜任我之前做的工作 公司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13年四月份工作 10月份开始从事我现在的工作 期间没人带我 没人教我 也没有经过培训 自己琢磨 期间因为不太熟悉产品结构犯了些错误 我从事的是设计工作 犯错误会浪费一些板材 请问公司和我解除合同合理吗 要求我赔偿合理吗 谢谢请问那个律师能帮忙说说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4-09-15 12:24
向TA提问劳动合法明确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情况。根据你说的情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具体情况不详,只能大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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