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湖南人现在在厦门工作,经网上认识在一家工厂上班,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没有与工厂老板签订劳务合同书,然而在上班一个月后不幸右手大拇指筋脉割断,在我住院的期间老板也垫付了医药费,也曾去医院探望过,,可是就在我出院后要求老板去做工伤认定,老板就变了人似的工伤认定也不去做,还把我住院医疗费单也给拿去不退还给我,现在甚至不让我进厂区,连工厂信息也不给我,现在我连基本的自己去做工伤认定地方都没有,在此求教各位我该怎么去做才能维护我基本的权益,谢谢大家!
人
发表于 2014-10-22 22:03
向TA提问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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