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11月受单位派遣到基层部门工作期间,受工伤(头部脑外伤)。当时基层部门送我到医院并垫付了前期的医药费,第二天我原单位的领导也来看望,过后就没有更多的说法了。单位也没提报不报工伤申请的事,所以我个人也不知道单位有没有帮我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今年因为头疼,到医院检查,说是上次受伤的后遗症。后来我到单位去问,才知道单位没有向社保部门申请我的这个工伤认定。再三催单位政工部门后,单位才于2014年8月向社保部门为我申报工伤认定,人家社保部门一句话就回绝了,说我这工伤认定时限超期了(肯定超期了,按规定是出了事故30内由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才能由个人提出申请,不过那也是一年之内的期限),现在社保部门发了个《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理由就是申报时限超期,不过我看了工伤保险条例,好像是说职工出了事故,要由单位向社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提,才能由职工本人来提。现在这个情况就是:职工出了事故,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不告知职工本人单位没有向社保部门提工伤认定申请,导致申请时限超期,职工的工伤认定无法申请,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4-10-20 13:41
向TA提问你好,过时效了,只能追 单位赔偿。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