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在公司的采购部6年多的时间里任职采购文员,跟单员,现公司要缩编直接跟我说老板说这个部门不需要那么多人,要调我到技术部做理单,上班时间比我现在的时间多2个小时,我没同意。今天公司直接下达了一份调岗通知书给我,说我任职于公司采购员,在工作期间失误导致公司损失5万元,现要给我调到技术部理单,但是我不是采购员,我们经理是直属采购,我负责他的助理和跟单,而且导致错误的是别的部门提供错的样品给采购部!公司下的通知书说我3日内没去就按照劳动法解除跟我的劳动关系,今天下午我继续去找人事部商谈了解技术部理单的岗位职责跟上班时间及工资的情况,人事部经理直接不回答我,说3天内会书面给我。那会不会就超过了报道时间,他们就可以找理由跟我解除劳动关系?后面他还说我没经过他同意就录音是违法的,他可以告我。请问我要怎么维权? 通知书上没有写工资跟工作时间,我找公司谈过,他们说我去报到再告诉我,后续我有让所在地的劳动事务所介入协商,他们还是不给。昨天我自己有找了人事总监(先前是跟人事经理谈的),今天他们就用内部邮箱发了一张薪资与工作时间表,没有公司名也没有盖章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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