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东莞.我老公厂里面的副总(陈生)邀请我老公在他手底下做事,再三考虑之后与2014年3月和陈生(备注:在东莞合作差不多2年,陈生是香港那边的人)在深圳这边工作,随陈生一起做事的有欧先生和罗先生(备注:香港过来的)在工作期间工作分配是欧先生和罗先生负责工厂,陈先生做的业务接单和售后,品质,我老公起初是一直在陈生手底下做事,后面他叫我老公去了工厂,一直运行到现在10月30日底时,工厂亏空欧先生和罗先生回香港了,说工资找陈生拿,工厂倒闭之后,陈生叫我老公去他那边,(备注:工厂和办公室分开的)也说放心工资他会在罗先生的货款里面扣,可是11月15时他告诉我老公他的工资找罗先生,现在罗先生不接电话,在香港,发信息给他他说没办法老陈不给货款没钱给我老公,事实是货款老陈没给罗生,(备注:据了解他们各自有私账) 我想说怎么样可以拿回属于我老公那份工资,
人
发表于 2014-11-20 14:51
向TA提问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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