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厂房2012年建设的厂房当事建设时是把钱交给土地局的《我们这就是交钱就叫建设的》14年7月乡里来要钱和地税局人一起说是每平方25/元没理他事,现在乡里给我下了个通知说依据《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通知上章是乡章看得出来是先盖章后填写的,当时把钱给了土地局了,我认为我不算违法,当时给了土地局钱了再说我又不是新建设的,请问乡里人是不是在吓唬我要钱,请问他们有权拆除吗,要是吓唬我我能起诉乡吗?《乡里来人从来不带证件的》
人
发表于 2014-11-27 21:29
向TA提问乡政府不应自行拆除,而应申请法院执行,乡政府实施了拆除可以起诉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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