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是苏州吴江盛泽某公司的离职员工。在职期间本人有一笔业务从6月份跟到10月24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是我在职日期。我在10月31号应公司要求办好离职。当时客户款项还没打进来,我担心后期自己提层问题所以咨询了公司领导。他当时口头上和我说:你放心好了!在你在职期间签订的合同就是你的成绩。有领导的话,我放心的离职了。但是还继续和客户联系,终于几天之后款项打了进来。 那么时间一转,一个月过去了!突然接到公司同事电话,说业绩不算我的了,我那没事去点咨询当时的领导。他吱吱呜呜打起了太极说:当时我不太了解财务上的制度,而且我和你说的那个成绩不是业绩提层!业绩不属于你。 请问:我跟了5个多月花了无数心血在任职内签订了合同。为公司争取了利益,然后公司就这样一脚把我踢开,这合理吗?合法吗?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4-12-0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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