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如何判定工伤?应如何赔偿?
人
发表于 2014-12-07 23:01
向TA提问认定工伤相关问题时,最新司法解释规定了三个思路作为裁判的依据:“一是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二是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对‘工作场所’的认定则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此外,针对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情形,司法解释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其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已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法院则予以支持。
颠覆以前的认识。
发表于 2014-12-08 07:54
向TA提问说清具体的情况以便律师回答
发表于 2014-12-08 15:24
向TA提问您好,一般而言会经历三个程序,一是认定工伤,二是劳动能力鉴定,三是申请仲裁赔偿。您说的太简单,可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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