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通过一个熟人找了一个泥水匠做点小活,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能做完的活, 第一次他去看了负二楼的 现场后,给他交待了怎样做,接着他就去用电瓶三轮车拉了车砖头,一点沙和水泥,通过进入车库的车道下去现场 ,车道有点陡,他在下去的过程中,因刹不住车,在右转的时候撞上了车道墙面 。导致左肩有点错位及骨裂(病情是通过电话了解到的,这段时间因为确实没有时间,也没去医院看),到出院,花去2957元。 现在这人找我们协商赔偿医药费的问题。 他的要求是我们全付医药费,如果不同意就走法律途径。我们的意见是,对方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预知一些可能发生的危险,这是对方自己造成的失误,不能由超市担全责。
人
发表于 2014-12-08 10:58
向TA提问你好,就你说的情况来看,受害者对伤害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可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有需要要,可来电。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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