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请问我老板欠我工资没钱给, 但是现在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商下,写了欠条给我,有签名,有按手印,也留有身份证复印件, 老板一 份 监察大队一份 我一 份 ,也写了付清日期,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到期老板没付清,我去法院告他,这样法院会受理吗?请求哪位律师给解答下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4-12-18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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