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11年通过区政府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后分到办事处。第一年签合同是和办事处签,后来领导换了以后每年就是合便民服务队签的合同,但是工作还是和以前没变。现在又到一年了不续签合同能怎么赔偿,以前没有休息两班倒,节假日加班工资也没发齐。麻烦那位律师指点一下,现在我们执法大队不想赔钱就让我们走,我们赔偿怎么算啊

重庆-合川 发表于:2014-12-31 13:46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合川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