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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卫生局通过人才引进和我签了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来有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的由于人社局自己拿错了我的合同就没有违约金和服务期限现在辞职了人社局以当年聘用公告为由让我支付违约金这合理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5-01-0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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