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之前到一个单位工作,和负责人谈好试用期只有1个月,工资按每小时10块算,可是我在那个单位工作将近半年,辞职时才发现工作的这几月工资都是按实习时的工资标准算的,总的算起来,公司还欠我一个月的工资没发,我可以找公司要回我的工资吗?如果对方不给该怎么寻求法律解决呢?

广西-防城港 发表于:2015-01-2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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