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单位是做投资的、分线上和线下投资、我是财务出纳、据我了解单位的这些投资款都是非法的吸收客户资金、尤其是在网络做的P2P更是属于违法行为、非法吸收客户的资金挪作他用、没有第三方借款方、非法集资已经超过 1000多万、我现在不在单位干了、请问我能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吗?我举报后作为财务人员是不是也将承担法律责任?若果有责任的话、我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5-03-22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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