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厂里工作快两年了,现在把我们给开了。还欠我们一万元钱。没有跟我们签订合同。更别提社保之类的。我们在无锡,他的公司在锡山区注册的,但是实际地址从2013年就搬到惠山区,工商所一直没有变更信息。平时工资也不发放,偶尔给点生活费。其余说好的年底结清。但是每次都不结清!都要压个一万块钱。现在我有录音证据能证明我们存在劳动关系,还有录音证据证明他欠钱!这边的工资是纯计件的。做一个算一个钱。不做没有。去年效益好,强迫我父母每天工作二十个小时以上(他自己也承认),就是没有加班费。现在他还到我宿舍说,有能耐就去告他。实在是欺人太甚了。这几天我查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我现在想反正他先撕破脸的。所以我按照劳动法,主张没签合同的十一个月双倍工资,还有去年的加班费。还有开除我们两年的经济补偿,还有就是欠我们的一万元钱。各位,请问一下,我如果走劳动仲裁,胜诉的几率大么?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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