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是一个军队的招待所,实行事业单位工资企业化管理。去年实行了绩效工资,分两块按月发放。今年突然实行扣掉第二块工资的百分之七十,集中到年底根据单位效益决定发不发放,这样一来,我们上班拿到的工资还不如退休工人了,而且很多人还指望这个钱还房贷。请教律师,单位这样做,妥当吗?我只听说实行绩效的第二块是针对高管人员到年底绩效考核,普通员工按时上班有必要这样做吗?如果年底以指标未能完成而扣发绩效工资,就比改革前的还要少。而且我们的老总是军人,完成不完成都不影响他拿军队发的津贴。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5-04-08 14:5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