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大家好,我在一家美发店工作,我是一名技师,负责染烫,我在今年2月份工作到17号,因家里有事,向单位请假了,3月15日,是我们开支的时间,我来拿工资,谁知,单位说请假超过3天,就算自动离职,工资开不出来,我之后找到劳动局,劳动局打电话给理发店老板,老板说我们不存在雇佣关系,劳动局说有一方不同意,就走法院程序,需要有证据,我只有一个证据,支付宝今年1月15号,给我转的2500的工资,其他的证据都在店里那,考勤卡,提成,不知道销毁了没有,问一下大家,我应该怎么做,拖欠了我1400元的工资?还怎么走法律程序?大家帮帮忙。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04-1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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